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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校园智能快递中心合作经营(WZ-2020099)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4

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校园智能快递中心合作经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A6楼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081414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校内项目编号:WZ-2020099

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校园智能快递中心合作经营

预算金额: 无

采购需求: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校园智能快递中心合作经营

合同履行协议期: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实施地点: 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邮政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84日至20208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A6楼二楼)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814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A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未中标单位以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评标结果公布后等额无息退还;非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将等额无息退还。

2、中标单位在接收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江苏科技大学一次性付清场地使用费,其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3、投标单位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咨询联系电话)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至少6个月,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6、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7、校内原合作经营者参加本次投标,如中标,必须退出原校园保障服务合作经营项目。

8、现场踏勘:

请领取磋商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踏勘活动(参加踏勘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苏康码,方可进入校园),如有疑问应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现场踏勘时间:20208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地址: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1377553857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3262284400336 

    真:051184432622

    址:镇江市梦溪路2

电子邮箱:1853092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