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WZ-2020017) |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5 |
江苏科技大学拟对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餐饮或食品经营;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二、谈判项目编号:WZ-2020017 三、谈判项目名称: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 四、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拾年(最高年限)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 17:00 六、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A6楼二楼) 七、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9:00 八、谈判时间:2020年4月9日9:00 九、谈判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A6楼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交纳,或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同等金额的保函。采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科技大学银行账户,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采用保函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原件,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将等额无息退还。 十一、谈判单位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十二、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十三、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方自行现场考察。 十四、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十五、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十六、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0336、84432622 传 真:0511-84432622
|